很多人员在用人单位,都是以劳务派遣制员工身份存在着,劳务派遣制员工工资待遇低,工作相对繁重,这也是劳务派遣人员对比正式员工,心里不平衡的地方。干着同样的工作,却享受着不同的待遇,拿着不同的薪酬。那么,劳务公司因该取缔吗?
首先,劳务公司属于剥削,将用人单位剥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以抽成的方式,来赚取利润。致使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相关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其次,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管理,薪资和相关待遇,由劳务公司支付。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现象,既然由用人单位管理人员,为什么薪资酬劳却由其他公司管理。这种现象可谓是多此一举。
之后,很多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能力强,业绩非常突出。既没有晋升的可能,也没有转为正式员工的机会,那么前途何在呢?这会不会让很多年轻的劳务派遣员工,失去对工作的热爱,混日度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