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在现在的社会中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劳务派遣却有着种种问题,像是同工同酬如何认定?企业可以“逆向派遣”吗?
同工同酬如何认定?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问题的处理,一直是实务中的一个难点。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实践中,员工“从事相同工作”比较好把握,而“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的劳绩”却很难把握。普遍的认为用工单位只要在劳动者报酬分配办法做到一视同仁,是遵守了“同工同酬”原则。这要求单位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时,应当根据劳动者素质和工作表现的若干因素对工资等级、标准等作出具体的规定,避免依员工的身份关系来划分不同的待遇标准。
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工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1、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2、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3、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企业可以“逆向派遣”吗?实践中,很多企业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却找来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比如在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即将满10年将劳动者转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回本单位,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这种借用劳务派遣名义,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逆向派遣”,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或者纠纷,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该劳务派遣行为是无效的,该企业不能摆脱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能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中,由于劳动者不向派遣单位提供劳动,因此,正常情况下,派遣单位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尚未确定时,不应单独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如果用工单位以及工作岗位确定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共同约定一个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内被派遣员工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
工伤责任由谁负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
依照该条例规定应当参加保险而未参加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没有的话,则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各项费用。而实际的用工单位,对工伤待遇的支付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