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港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名额:25名
(二)选聘范围:泰州地区范围内,华港镇户籍或常住人口先(常住人口需提供婚嫁证明或常住证明)。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热心服务群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3.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1:基层执法人员(10人):
1)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党员先,农业类、林业类、土木工程类、路桥建设工程类专业先;
2)具有一定文字撰写、语言表达和沟通功底;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外向、反应敏捷、洞察力好,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因工作强度大、经常外出执勤,适宜男性。
岗位2:辅警(11人):
1)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党员先。
2)具有一定语言表达和沟通功底,能吃苦耐劳,随时服从夜班执勤任务;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反应敏捷、洞察力好,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
4)因工作强度大、经常外出执勤,适宜男性。
岗位3:安全信息员(4人):
1)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先。
2)具备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学习心态、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3)具有一定文字撰写、语言表达和沟通功底,能吃苦耐劳;
4)因工作强度大、经常外出执勤,适宜男性。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3日18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610办公室。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将资料发至邮箱1176791421@qq.com)
5.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袁先生(15850851537、18552686944)
三、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电话通知。笔试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 上午8:30-18:00
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进入面试考生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四)加分项
加分项计分方式为:好退役军人(受过嘉奖以上的)加2分;党员加2分;有其他与招录岗位相关特殊技能证书加1分;加分项累计高不超过5分,加分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网站公示3天,由泰州市华港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录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录用到单位工作后,按录用合同进行管理。
七、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试用期间享受2400元/月的定额工资待遇(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照华港镇相关考核规定以及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考核与管理,发放考核待遇,工资标准根据《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稿)》(泰姜华委〔2018〕50号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泰州市华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